泰林生物:与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金融界12月21日消息,泰林生物公告称,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医学工程”)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长城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公司从专用账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相关规定,长城证券有权要求公司及时公告;若在提醒后公司未作纠正,长城证券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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