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为子公司通达新材料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金融界12月20日消息,通达股份公告,公司近日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编号为中原银(洛阳)最保字2023第51.12万-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原银行与通达新材料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9日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通达新材料股东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7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2亿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31%,剩余可担保金额为1.8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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