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拟免除园区中小企业2月及3月租金

  金融界网站讯 市北高新3月1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制定了《市北高新支持园区中小企业抗击疫情租金减免申请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1、实施主体

  公司及公司下属有上海市房屋租赁业务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2、租金减免适用对象

  租金减免适用承租上述实施主体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含房屋租赁业务)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需要穿透到实际控制人,大型企业集团下属的子企业不属于本次租金减免的适用对象。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并对应确认所属行业及企业规模。非国有中小企业不包括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民非组织等非企业形态的组织机构。

  3、租金减免标准

  对于符合《市北高新支持园区中小企业抗击疫情租金减免申请办法》相关规定的租金减免适用对象,由实施主体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

  市北高新称,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0.4亿元,占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7.88%;预计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的租金对公司2020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0.3亿元,占2018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12.62%。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免租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本次免租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关键词阅读:市北高新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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