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细则出炉,政策覆盖约1800万辆存量乘用车

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至24年12月31日,针对报废国三及以下燃油乘用车(即11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其他燃料乘用车)或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将分别给予7000元/1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华泰证券测算,本次满足政策要求的存量乘用车约1800万台,补贴政策有望加快 “更新潮”节奏,引领需求向上。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补贴资金,东部省份符合条件车型比例最高。国三标准合资车占比较高,本轮换新或加速自主替代。本次新能源车补贴力度更大,且乘用车“油电平价”乃至“电比油低”的趋势明确,政策有望加速新能源车对燃油车的替代进程。考虑到东部省份符合换新条件的车型比例较高,当地新能源车注册量领先的自主品牌或更大程度受益于政策激励。

方中中期期货分析师魏朝明认为,汽车以旧换新对新能源汽车销量及渗透率的提升力度不可低估,当前市场对动力电池的供需预期较为看好,对锂盐的供需预期或经历一段调整的过程。

责任编辑: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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