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

4月15日消息,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凯龙)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两家子公司的房产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被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美凯龙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美凯龙原单位负责人车建兴被罚款2万元,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世昌被罚款1万元。美凯龙表示,该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已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正,对公司不会产生进一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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