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SZ):签署水城区北盘江2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意向协议
格隆汇 3 月 31日丨黔源电力(002039.SZ)公布,为充分开发利用六盘水市水城区(以下简称水城区)境内太阳能和土地资源,优化调整水城区能源产业结构,更好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公司和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水城区北盘江2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意向协议》。
合作的主要内容如下:1、水城区北盘江流域2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是基于已投产发电的北盘江善泥坡水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计装机规模200MW(具体装机规模以贵州省能源局备案的最优开发方案为准),预计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
2、水城区人民政府协助公司办理项目选址意见,并将项目上报到贵州省能源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上缴税收等相关法定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建设运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公司的项目建设、运营创造宽松环境。
3、为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水城区人民政府支持和配合公司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在项目备案过程中所开展的林业、环保、水保、矿产压覆等手续办理。
4、如公司创造条件促使该项目在水城区建成高质量光伏示范项目,在公司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水城区人民政府可支持公司在水城区开发投资其他光伏等项目。
5、若公司获得项目备案文件并被确定为项目业主,公司在项目获得贵州省能源局的备案文件后1个月内,公司承诺该项目由已在水城区注册的黔源电力控股子公司贵州西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善泥坡水电站,或在项目得到核准备案后在水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建设与建成后的运营。
6、该协议签订之后12个月之内(即2022年3月31日前),若公司未取得贵州省能源局对以上项目备案文件,本协议自行解除和终止履行,公司的损失自行承担,造成水城区人民政府损失的,公司还应赔偿。
7、该协议签订之后12个月之内(即2022年3月31日前),若公司取得贵州省能源局项目备案文件并被确定为项目开发业主,公司未按照项目推进计划在取得备案文件之后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的,该协议自行解除和终止履行,水城区人民政府收回项目用地,公司的损失自行承担,造成水城区人民政府损失的,公司还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