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深圳分行5宗违法遭罚没171万 超期或未报资料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讯 央行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21年第3期)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人银罚〔2021〕1号)存在5宗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49万元,处罚款159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171.49万元。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违法行为类型包括:

  1.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2.未对支付机构违反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的申请或指令予以拒绝;

  3.收单机构超范围使用外包服务;

  4.违规直连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并持续新增商户;

  5.未落实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21年1月4日。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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