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转让参股公司20.24%股权延期交割

  海正药业与导明医药(香港)于11月29日签订了《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根据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出让方将其直接持有的导明医药(浙江)20.24%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额30%的转让款,剩余款项应在2019年11月29日前支付完成。鉴于目前资产交割的相关手续较之前预计程度更为复杂,延期交割至2020年1月10日。

关键词阅读:海正药业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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