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为全资子公司3.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挖贝网11月26日,沈阳化工(000698)发公告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景星支行的人民币3.5亿元整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9月28日,蜡化公司与盛京景星支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241110219000025的《盛京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9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8日。

  2019年10月15日,蜡化公司与盛京景星支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241110219000027的《盛京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10月16日。

  公司本次为蜡化公司3.5亿元整的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均在蜡化公司与盛京景星支行于2019年5月6日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的授信额度及保证期间内。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61,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84%;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698&stockCode=000698&announcementId=1207112466&announcementTime=2019-11-26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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