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控股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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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六国化工11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铜陵鑫克精细化工公司(以下简称“鑫克化工”)于近日收到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鑫克化工生产车间二楼磷酸池(萃取槽)直接排放酸雾,部分木质盖板缺少,池体密闭不严,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磷酸一铵工段清洗液(强碱),排入萃取工段的围堰内,排液过程产生大量碱雾,未经收集直接排放,现场异味明显。责令鑫克化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阅读:六国化工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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