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光:未筹集到审计费用 4月30日前或无法披露年报

摘要
日前,新三板公司彩虹光公告称,原定于2018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筹集到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费用,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披露出《2017年年度报告》。

  日前,新三板公司彩虹光公告称,原定于2018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筹集到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费用,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披露出《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8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2018年5月第一个转让日被暂停转让的风险,存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若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关键词阅读:彩虹光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