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监事配偶窗口期减持 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新劲刚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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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4月2日,深交所公布了对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胡群梅的监管函。

  文件显示,胡群梅配偶周红光于2018年3月28日卖出新劲刚股票20,000股,成交金额974,611元,公司预约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2017年年报,后因故延期至3月31日披露。

  深交所指出,胡群梅的配偶在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的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 条规定,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不得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金融界网站了解到,3月28日,周红光有11.61万股新劲刚股票作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新劲刚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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