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拟高送转遭问询 业绩下滑仍10转10派4

深圳新星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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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3月26日,上交所公布了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

  文件显示,深圳新星2018 年3月26 日晚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和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称,经控股股东陈学敏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以公司2017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现金分红4.00 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10 股。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规定,上交所要求深圳新星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事项。

  根据年报披露,深圳新星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3 万元,同比下降2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67 万,同比下降6.21%。

  上交所要求深圳新星补充披露在2017 年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均下滑的情况下,审慎评估并说明本次拟实施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可行性,送转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

  同时说明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提出的高比例转增股本预案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是否对预案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审慎、全面的审核,并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高送转事项发表意见。

  年报披露,深圳新星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 亿,且四个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均为负,上交所要求其请补充披露导致公司四个季度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以及其与净利润表现明显背离的原因。

  公告披露,深圳新星具备未来盈利能力提升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对于公司未来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持乐观态度,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在2017 年业绩下滑且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情况下,认为公司未来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具体依据。

  此外,深圳新星3 月26 日股价上涨8.66%,换手率达11.48%,交易金额达1.91 亿,换手率和交易金额均远高于公司日常交易水平,上交所要求深圳新星及其控股股东补充披露本次高送转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并核实前述事项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沟通或交流,同时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最后,深圳新星被要求结合公司目前股价、市盈率、市净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价的交易风险,并补充说明除已披露理由外,公司是否存在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的其他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深圳新星问询函

关键词阅读:深圳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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