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员工贾俊琪违法买卖股票被罚没68万元

  据山西证监局网站显示,山西证券员工贾俊琪违法买卖股票被处罚。

  经查,2007年10月29日至今,贾俊琪就职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运行岗位从事信息技术工作。2007年11月7日至2017年1月18日,贾俊琪利用“贾某兰”“高某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96653958.62元,账户合计盈利343029.90元。

  贾俊琪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因此,山西证监局决定没收贾俊琪违法所得343029.90元,并处以343029.90元罚款。

关键词阅读:山西证券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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