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被判需偿还超26亿元借款及利息等费用

11月17日消息,*ST雪发近日公告,其控股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到广州中院判决书,被判决需偿还原告平潭汇垠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金2,610,155,637.54元、利息15,809,722.22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该判决会影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所持公司股份,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判决结果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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