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与中泰证券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0月24日消息,红宝丽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12 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并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的监督职责等。此外,公司及泰兴化学公司、中泰证券与工行高淳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有类似内容。

责任编辑:赵路
AI智能分析该文,为您挖掘投资机会该AI功能处于试用阶段,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展开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热榜
关闭 下载金融界app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