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借款担保升级涉诉讼 深交所追问原实控人资金占用是否归还到位

  11月11日,杭州高新再次因原实控人高长虹资金占用等问题收到深交所问询函。

  2019年9月20日,杭州高新披露公告称,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于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止2019年7月24日占用资金余额为3.23亿元。

  10月30日,杭州高新披露公告称,已收回全部资金占用本金。

  11月4日,杭州高新披露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黄素凤、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对杭州高新提起诉讼,要求杭州高新归还借款。

  11月5日,杭州高新披露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除为原控股股东高兴集团向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两笔借款提供担保外,公司存在其他为高长虹以及高兴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形,涉及借款本金1.04亿元,杭州高新被列为共同借款人,其中借款方包括黄素凤、浙江物产中大、杭州中金3家公司。

  对此,深交所要求杭州高新说明,除上述已收回的资金占用本金外,高长虹占用公司资金发生的资金占用费是否已归还,如尚未归还,说明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预计解决期限。

  根据杭州高新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黄素凤诉讼案件中,杭州高新为借款人,高长虹、高兴集团等为杭州高新借款提供担保,但在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杭州高新披露作为共同借款人对黄素凤借款并认为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深交所要求杭州高新说明该笔借款合同是否为共同借款、前后披露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以及杭州高新作为借款人但认定为担保事项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借款的资金流向、是否涉及资金占用。

  根据杭州高新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浙江物产中大、杭州中金诉讼案件中,杭州高新、高兴集团为共同借款人,高长虹等为借款提供担保。

  此外,杭州高新在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披露,除上述3笔已被提起诉讼的事项涉及违规担保外,杭州高新分别为高长虹向宋成栋借款、为高兴集团向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违规提供担保,杭州高新为共同借款人。

  深交所要求杭州高新说明公司与上述借款方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合同具体内容等,并说明杭州高新作为借款人但在对本所问询函回复公告中认定为担保事项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借款的资金流向、是否涉及资金占用。

  此外,上述与黄素凤等5名借款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如涉及资金占用的,深交所要求其说明资金占用的方式、占用的具体内容、截至目前占用本金及利息金额;如涉及违规担保的,、说明担保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已履行的程序、签署时间、主合同相关当事人、合同金额和担保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违约责任、担保责任、反担保的具体情况及其充足性、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并说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发生的原因、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预计时间安排以及在发现和解决的过程中杭州高新董事会是否勤勉尽责。

  最后,深交所要求杭州高新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关键词阅读:杭州高新 深交所 诉讼 资金占用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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