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场]国元证券一营业部员工代客交易被证监局警示

摘要
证监会指出,王晖在国元证券马鞍山雨山西路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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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证监会也发出2019年第1号行政监管决定对原国元证券员工王晖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指出,王晖在国元证券马鞍山雨山西路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王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关键词阅读:国元证券 代客交易 安徽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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