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2.6亿元未及时披露,威创股份收监管函

  6月12日,深交所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3年5月24日,威创股份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威创股份向北京金色摇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提供借款,累计金额为26,104万元,日最高余额为13,375万元。截至2023年4月19日,上述资金已经收回。威创股份未就上述财务资助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深交所表示,威创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阅读:威创股份

责任编辑:邱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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