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不再是“一言堂”,这家上市公司被中小股东投票否决11项议案

  随着“史上最严”退市新规逐步生效发力,今年来超过40家公司将触及退市,A股市场正在形成“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生态。

  日前,在海南海口市召开的一场股东大会把即将退市的罗顿发展(证券简称“*ST罗顿”)推向高潮。

  11项议案被中小股东投票否决

  罗顿发展自1999年3月上市,主营酒店经营及管理、装饰工程、数字体育服务。截至2021年末,罗顿发展营收5438.74万元,净利润亏损7729.41万元,已连续3年陷入亏损,公司将于2022年5月2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5月19日,罗顿发展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海口市罗顿大酒店召开,参与会议投票的股东空前高涨,相较过往仅30余人出席的情况,此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达到1263人(含网上投票)。

  同时,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会议由罗顿发展董事长张雪南主持,共计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项议案。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13项议案中有11项被中小股东否决。

  根据投票结果显示,第1-9项议案的同意股数占比处于33%—48%之间,但反对票比例均超过51.5%。第10项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票数占比59.48%,尽管已超过半数,但按照规定该议案为特别决议,需经投票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即同意票数需达到66.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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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议案10未获通过,议案11选举董事议案亦被否决,按照罗顿发展拟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需增补1人,议案12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高者即方瑾女士当选独立董事。议案13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余真女士和周伟豪先生当选公司监事。

  二级市场上,罗顿发展从4月15日开始一字跌停,4月29日公布年报后开始停牌。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股东户数为2.0543万,绝大多数均为中小股东。

  对于股东会上罕见的高否决率,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中小股东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群体,但由于持股数量少、持股分散的原因,对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影响甚微,在罗顿发展的投票案例中,中小股东的意志和诉求得到了高度体现。

  中小股东应积极关注公司治理

  对上市公司主体来说,中小股东的诉求更应得到关注和正视。金融界从近期召开的部分股东大会上注意到,部分上市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或担保议案中,大股东作为利益方需回避表决,由于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缺乏沟通及关注,造成议案被中小股东否决的不在少数。

  截至2022年4月,我国自然人投资者已突破2亿户,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以及如何让中小股东参与到上市公司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直以来,保障中小股东的权利和利益都是监管工作重点。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曾表示,应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健全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增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

  事实上,大股东“一言堂”的问题由来已久,其中中小股东对公司治理的不积极,变相纵容了大股东。而即使行使了权利,中小股东人微言轻,无法真正起到作用,这也打击了中小股东们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从而产生了恶性循环。

  2021年8月,证监会投保局公布了一则案例:股民小李查阅公告时发现,自己持股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了,便积极报名现场参会。股东大会召开日,小李发现现场除了自己,全部都是所谓的“内部股东”。议案审议过程中,除了小李在认真听着,其他参会人员显得有些百无聊赖。最终,现场投票结果自然由大股东一锤定音,股东大会就在一片稀稀拉拉的掌声中结束了。股东大会沦为走过场,这次要不是小李来参会,连开会的环节都省略掉了。

  证监会投保局在案例中指出,中小股东应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只有广大中小股东们都重视权利、行使权利、才能回归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制度设计初衷。

关键词阅读:中小股东

责任编辑:邱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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