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取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暂不满足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4月20日,蓝帆医疗(002382.SZ)发布公告,基于审慎原则,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原拟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在原定利润分配预案中,蓝帆医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个中缘由是,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4亿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16亿元,根据孰低的原则,公司暂不满足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蓝帆医疗表示,本次取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原因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虽然此次分红预案未能走上股东大会,但是并不排除后续再次择机分红的可能。

责任编辑: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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