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投资控制企业苏州清源新麟拟投资565.5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持股39%

  挖贝网12月20日,清源投资(835075)发布公告,公司控制企业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清源新麟”),拟与合作方青岛雪和友投资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赛轮股份”)、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新材料”)、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泰科”)及吴国良,签署《雪和友清源新麟产业基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合作设立产业基金雪和友清源新麟一期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暂定名,下称“雪和友清源新麟基金”或“基金”)。

  苏州清源新麟拟作为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苏州清源新麟与合作方拟共同新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下称“GP企业”)。苏州清源新麟拟作为GP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出资565.50万元(占比39%),各合作方拟作为GP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884.50万元(占比61%)。

  雪和友清源新麟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规模拟为21,400万元。GP企业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拟出资1,400万元,公司控制企业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新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新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基金出资2,000万元。合作方赛轮股份、青岛新材料、海泰科及吴国良或其关联方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基金出资,合计出资18,000万元,其余出资由苏州清源新麟向政府引导基金申请出资及向其他合格投资者募集。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控制企业与社会合格投资者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旨在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自有资金收益率及行业影响力。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作出,但被投资企业在项目投资、管理及退出等方面,存在市场风险和运营风险。公司控制企业苏州清源新麟作为GP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的管理人,存在对被投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完善的投资管控机制,建立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防范并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发展来看,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对公司业绩提升将带来积极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清源投资主要产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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