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及时披露持股变动 卫宁健康收深交所监管函

  挖贝网 1月9日消息,卫宁健康(300253)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候没有及时披露,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2019年12月21日,卫宁健康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显示,2011年8月18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卫宁健康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炜、王英、周成持股比例累计减少9.11%。其中,增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53%,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达到3.58%。深交所表示,上述相关人士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我所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相关规定,并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应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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