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7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维和药业收到云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

  9月19日,维和药业(833624)发布公告称,因2017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

  具体情况系,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报中出现下列问题:1、2017年末,公司在未收到800吨三七货物的情况下,确认存货 1.87 亿元,并冲减应收账款。2、公司为云南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总价 1.84 亿元《购销合同》提供担保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未就此事项对外披露。鉴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维和药业表示,公司将按照云南证监局的要求开始落实整改,落实完善财务核算和存货内部

  控制制度,真实核算经营业务,强化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引以为戒,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影响。

  犀牛之星APP显示,维和药业主要从事以三七为主要原材料的天然植物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三七等中药材的种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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