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2年回归A股 绿色动力遭暂缓表决

  [摘要] 招股书中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障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公司在竞争中实现快速发展、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有必要进一步拓宽公司现有的融资渠道。

  在发行更新版A股招股章程一周后,绿色动力环保(港股0133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等来了证监会首发暂缓表决的意见,成为2018年第一家被暂缓表决的企业,原因表述为“无”。

  对此,时代周报记者向绿色动力(01330.HK)发送采访函,对方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在属于静默期,不能接受任何采访。

  辉立证券研究分析员王彥囡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港股环保股相比A股估值比较低,A股估值普遍20-30倍,港股则普遍10-15倍,而且对于很多业务在中国内地进行的公司,A股上市可以方便公司业务扩张。

  招股书中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障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公司在竞争中实现快速发展、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有必要进一步拓宽公司现有的融资渠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更有力地保障后续大规模发展所需要的融资渠道。

  待定的回A之路

  绿色动力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业务区域涵盖全国15个省/直辖市、27个城市。目前,子公司有28个,运营、试运营、在建及筹建垃圾处理项目有30个。此外,最近绿色动力还收购了1个筹建的危废处理及处置项目。

  北京国资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0.34%。北京国资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门从事资本运营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主要产业集中在金融与现代服务业领域,科技、现代制造业与新能源领域,城市功能开发、环保与社会事业领域,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与体育领域等四大领域。

  早在2014年6月,绿色动力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发行股票3亿股,募集资金净额9.38亿港元。

  2016年3月,绿色动力发布公告建议A股发行;3个月后,发布了首份A股招股说明书。一年半之后,2018年1月,绿色动力公布了更新版的招股章程。

  近两年的筹备,等来的结果是“暂缓表决”。国浩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再次表决的时间要看具体问题,可能问题解决了再进行表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对暂缓表决的适用情况规定为:“发审委委员发现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前以书面方式提议暂缓表决。发审委会议首先对该股票发行申请是否需要暂缓表决进行投票,同意票数达到5票的,可以对该股票发行申请暂缓表决……暂缓表决的发行申请再次提交发审委会议审核时,原则上仍由原发审委委员审核。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能暂缓表决一次。”

  这意味着,绿色动力存在着尚待调查核实的重大问题,且再次表决的意见不会再被暂缓。

  此次IPO绿色动力计划于上交所公开发行11620万股,募集资金5.6亿元,然后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电项目、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港股06030)。

  对于目前暂缓表决的结果,王彥囡认为,鉴于公司之前对项目进度未有预期很快完成,所以暂时不会有太大影响,而且最终是否通过结果还待定。

  资金链承压

  招股书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绿色动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5.18亿元、6.64亿元和5.81亿元,同期净利润为4597万元、1.51亿元、2.31亿元和1.58亿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收入和BOT及BT利息收入,并以运营收入为主,占到76%以上。项目运营收入中,电费和垃圾处理费系主要收入来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1.03亿元、1.15亿元、1.14亿元和1.47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2%、22.16%、17.11%和25.36%,其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21%、97.47%、100.00%和 98.64%。

  不过,由于有较多项目处于筹建、在建阶段,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6937.04万元、-6534.5万元、8299.64万元和-15579.59万元。

  横向比较来看,招股书显示,偿债能力上,绿色动力速动比率、流动比率指标低于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又略高于多数同行业公司,且连年增长,分别为56.20%、57.94%、62.64%和67.22%。而同期的A股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分别为58.08%、51.67%、53.08%和50.84%。

  资金周转能力上,绿色动力总资产周转率同样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分别为0.12、0.12、0.13和0.09;A股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分别为0.25、0.21、0.19和0.15,应收账款周转率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则处于合理区间。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2.16%、63.24%、62.18%和57.99%,与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接近,处于合理区间。

  与此同时,招股书在风险中提及,相关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在授予公司部分BOT项目时未执行招投标程序。

  而这些项目包括6个已运营的海宁、平阳、永嘉、武汉、安顺、蓟县项目,2个试运营的句容项目、宁河秸秆发电项目,1个在建的宁河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8个筹建的平遥、青岛、射阳、金坛、隆回、博白、红安及宜君项目。以上共计17个项目,占到总项目数近60%。

  目前,绿色动力已与相关主管部门就前述项目协议的有效性进行了书面确认,明确了公司有关项目的取得方式不影响其《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效力及履行,依法享有其项目之特许经营权。

  但是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的,应通过招标程序选择特许经营者。

  另外,部分项目的业主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武汉和通州项目用地应由业主方取得,相关土地的权属证书尚在办理过程当中。

关键词阅读:绿色动力 A股上市公司 招股书 垃圾焚烧发电 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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