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董事会拒绝调整董事酬薪、罢免董事长等4项提案 深交所要求给出依据
挖贝网 12月5日消息,近日,在兆新股份(002256)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之际,第三大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董事会提出罢免3位董事以及调整部分董事薪酬等4项临时议案,被该董事会以没有事实依据为由拒绝。对此,深交所发函要求兆新股份说明不将上述四项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据及合法合规性,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据介绍,兆新股份将在2019 年 12 月 12 日举行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原来计划审议《关于设立深圳兆新商置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签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等3项议案。
会议召开之前,汇通正源向董事会提出罢免董事长张文、罢免副董事长翟建峰、罢免董事杨钦湖、重新调整部分董事薪酬标准等4项临时提案,理由是公司近年亏损严重,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目年薪为130.8万元,较前任董事长陈永弟在职期间年薪73.14万元增长80%;董事、副总经理杨钦湖为60万元/年;副董事长翟建峰津贴10万元/年。董事会及管理层存在凭借变卖资产大幅增加自己的薪酬,未能勤勉履职的情形。
不过,上述4项议案被公司董事会否决,同时决定不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兆新股份给出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津贴标准经合法召开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公司与董事会成员形成了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董事长及董事张文、副董事长及董事翟建峰、董事杨钦湖已经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与职责;2、临时提案仅以主观判断作为依据,未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与此同时,兆新股份认为四项提案涉及人格贬损等人身攻击的内容,涉嫌侵犯相关人员的名誉权。
此举引发深交所关注,并下发关注函:要求兆新股份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董事会不将上述四项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据及合法合规性,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资料显示,兆新股份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减少23.19%,净利润减少138.06%。汇通正源持股兆新股份6.45%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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