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工业大麻信息披露随意遭监管 资金追捧告一段落股价过山车
今年以来,靠工业大麻股价飞起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蹭热点的企业更是扎堆出现。不过小编也注意到,经历资金热捧之后,工业大麻概念股多数经历了股价过山车。
19日,因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集中发布工业大麻相关信息,其中涉及部分前期未公告的敏感事项,影响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且公司未在上证E互动的回复中充分提示风险,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上交所就此对康恩贝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俊德予以监管关注。
今年4月4日,康恩贝通过上证E互动对投资者关于工业大麻的提问进行集中回复,其中部分回复提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云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造完成后的提取生产线年加工处理工业大麻花叶(干品)能力可达2500吨-3000吨,将是目前已知国内最大的工业大麻花叶加工处理产能之一,改造和试制工期将在3至5个月内完成。
康恩贝回复上述提问后的首个交易日(即4月8日),公司股价上涨9.49%。
4月9日,康恩贝披露风险提示公告称,上述加工处理能力、改造试制工期为初步测算估计,由于国家法规政策变化、监管要求变化、加工对象及工艺、技术和设备调整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实际加工处理能力和工期可能不达预期。
此前,因涉工业大麻业务,康恩贝股价已于2月21日、2月22日、3月6月、3月7日、3月27日多次涨停。
上交所指出,在工业大麻业务正处于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公司应当审慎评估相关业务信息对股价的影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进行准确、客观地披露。
但是,康恩贝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其中涉及部分前期未公告的敏感事项,影响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且公司未在上证E互动的回复中充分提示风险,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综上,康恩贝信息披露不公平,风险提示不充分,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4条、第2.6条、第2.15条以及本所《关于启动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杨俊德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2.15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杨俊德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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