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石化收监管函:为何在被投公司盈利不及预期的情况下调增股份

  挖贝网6月14日消息,日前卫星石化(002648.SZ)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监管关注函。浙江监管局要求卫星石化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康程公司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说明在康程公司盈利远不及预期的情况下,调增该公司股份的意义。

  根据监管关注函,卫星石化全资子公司九宏投资与康程公司股东嘉兴贝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覃叙钧、熊征军、肖鑫文、何文武、戴容、珠海倍鲸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康程公司签订的《关于湖南康程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九宏投资给予康程公司估值系基于其能实现如下业绩承诺为基础: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

  2018年,康程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44.9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前述投资协议相关条款,应当对九宏投资认购增资的股权比例进行调增,调增幅度不超过九宏投资所持康程公司股权比例的10%,截至目前,九宏投资持股比例调增事宜尚未完成。

  故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提请卫星石化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嘉兴贝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覃叙钧、熊征军、肖鑫文、何文武、戴容、珠海倍鲸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康程公司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同时,请卫星石化说明在康程公司盈利远不及预期的情况下,调增九宏投资持股比例的意义,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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