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平:影子银行客观上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贵问题

  影子银行创造货币的机制、规模和利弊

  来源:泽平宏观 文:恒大研究院 任泽平 甘源 石玲玲

  导读

  从2012年开始的金融自由化,到2016年开始的金融去杠杆,近年金融监管可谓大开大合,影子银行大起大落,对货币创造和经济金融形势影响巨大。影子银行创造货币机制是什么?到底创造了多少货币?2017年以来表外融资大幅萎缩,影子银行受到严监管,是宽货币到宽信用传导不畅的原因吗?

  摘要

  目前中国货币创造渠道包括三个层次:1)央行投放基础货币;2)商业银行传统表内贷款/外汇/债券货币创造;3)影子银行货币创造。银行把受监管较多、资本消耗较高的贷款资产转变为受监管较少、资本消耗较低的资产或表外资产,进行货币创造,形成影子银行,信用创造功能强大。影子银行作为传统银行的替代和补充,在运行机制上具备信用创造的功能,但资金来源和运用也受限较多。

  影子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同业负债、表外理财、权益资金,运用于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民企和小微企业等。中国是间接融资体系为主的国家,这就导致影子银行是信贷主导模式,成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受金融抑制和监管影响,资金主要投向了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民企和小微企业、“两高一剩”等领域。影子银行规模与流动性、监管政策密切相关,当流动性宽松、表内信贷收紧时,则该类平台积极寻求影子银行支持,若影子银行监管同时收紧,则该类平台大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影子银行规模波动向上,2017年为关键转折点,理财产品对接的银行表外、非银投资为主流模式。自上而下看,参考央行孙国峰法,2018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约37万亿元,较2016年峰值43万亿元大幅下滑;自下而上来看,监管重点变化,影子银行信用创造渠道也在不断变化。根据穆迪测算,2018年底中国影子银行61.3万亿元,较2017年下降4.3万亿元,但由于分项加总存在交叉重叠,故规模存在高估。其中,理财资金对接的银行表外、非银投资和委托贷款为当前影子银行信用创造的主流模式。

  影子银行货币创造机制与传统银行相似,主要通过银银同业、非银同业、非银投资和表外理财四种渠道,目前银行同业和非银投资是核心。银银同业渠道将本应记于贷款的科目记在同业资产科目下,实现信用创造;非银同业渠道将计入同业科目的资金通过非银机构投向实体部门;非银投资渠道借助银信/证/基/保/资通道,将投资资产项下资金投向实体部门;表外理财并不会创造存款使表内货币增加,但资产出表会释放准备金,为货币创造提供新的空间。

  客观看待影子银行发展的利弊。影子银行削弱了货币政策效果、拉长了信用中介链条,降低了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但是也要看到,影子银行发展客观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贵问题,完善了信贷市场发展。未来,在守住金融系统风险时,加强监管和制度约束,引导影子银行向合规、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风险提示:影子银行萎缩超预期。

  目录

  1重新认识货币创造渠道

  1.1传统渠道:央行与商业银行

  1.2新型渠道:影子银行

  2影子银行的定义与体系

  2.1美国影子银行

  2.2中国影子银行

  3中国影子银行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

  3.1资金来源:同业负债、表外理财、权益资金

  3.2资金运用: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两高一剩

  4中国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

  5中国影子银行信用创造机制

  5.1非银投资渠道

  5.2银银同业渠道

  5.3非银同业渠道

  5.4银行理财渠道

  6总结:客观看待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

  正文

  1 重新认识货币创造渠道

  货币创造理论中,当货币由金属铸币阶段进入信用货币阶段后,货币数量就不再受到贵金属数量的限制,此时货币就由银行体系来创造。但是,货币创造并不是中央银行的特权,而是发生在商业银行的每笔贷款业务和其他购买外汇、购买债券、同业业务、投资业务中。

  1.1传统渠道:央行与商业银行

  目前中国货币创造的完整渠道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央行投放的基础货币;第二层是商业银行传统表内贷款、购买外汇和购买债券的货币创造;第三层是影子银行的货币创造。央行掌握着货币创造的总闸门,商业银存款是“引水渠”,通过客户存款的增加进行货币创造,而非银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和居民部门之间的货币往来都是存款的转移,并不会创造新的货币,只是实现了货币转移。

  第一层渠道: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央行基础货币也叫储备货币或高能货币,主要包括货币发行和存款准备金,基础货币×货币乘数=广义货币总量M2,故基础货币能够创造数倍于自身的货币余额。近年来,我国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发生了重要变化:

  1)国外净资产是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但随着稳定性的提高,重要性有所下降。国外净资产的主要组成是外汇占款,过去由于中国的双顺差,外汇占款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中比重较高,导致国外净资产投放的基础货币不断上升,最高在2009年10月占比141%。后随着中国贸易结构的改善,由国外净资产投放的基础货币目前稳定占比70%。

  2)对金融机构债权是基础货币投放的重要渠道,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灵活性、主动性增强。为了对冲外汇占款的下滑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冲击,对金融机构债权的占比由2014年3月的7.72%上升到2018年9月的36.26%。对金融机构债权的投放渠道主要是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所以随着其占比的上升,公开市场操作常态化,央行可以主动管理货币投放。

  3)债券发行已退出历史舞台。债券发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央票,是为了对冲外汇占款的影响,回笼基础货币资金使用的工具。随着外汇占款占比的稳定、公开市场操作的发展,债券发行由最高占比的-51.48%下降到目前的0。

  第二层渠道:商业银行贷款/购汇/购债。传统的货币创造渠道主要是贷款、购买外汇和购买债券,由于我国间接融资体系,商业银行成为我国货币创造的主要渠道。

  从存量上来看,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货币创造的主要渠道,这与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相关,目前稳定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贷款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资金支撑渠道。目前发放贷款所创造的货币处于一个稳定增长的阶段。

  2016年之前,购买外汇是货币创造的第二大渠道,目前基本保持稳定金额。中国加入WTO之后,由于“双顺差”,购买外汇创造的货币快速增长。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国际收支趋于平衡,外汇占款增速放缓。2014年到达顶峰之后,2015年外汇占款绝对量出现趋势性下降。到2016年才逐步稳定下来,目前绝对金额保持在21.5万亿元左右波动。

  2017年4月之后,购买债券成为货币创造的第二大渠道,目前处于稳定增长阶段。货币供给新常态的一大变化就是债券净投资增速保持增长,成为第二大货币创造渠道。

  1.2新型渠道:影子银行

  第三层渠道,影子银行货币创造,是新型货币创造渠道。中国影子银行是从事金融中介活动、具有与传统银行类似的信用、期限或流动性转换功能,但未受巴塞尔Ⅲ或同等监管成都的实体或准实体。我国是间接融资体系为主的国家,但是商业银行货币创造规模受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限制,实际中还会受到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政策以及信贷政策约束。同时,由于贷款风险权重较高,信贷投放房地产行业、地方融资平台以及“两高一剩”行业方向也受到限制,这样就影响到银行的资产扩张大小,即货币创造规模,也会影响到银行的利润。因此,银行有动力把受监管较多资本消耗较高的贷款资产项目转变为受监管较少资本消耗较低的同业往来、信托收益权等资产或表外资产,同时负债项目存款不受影响,这样满足了企业的贷款需求也使自身不受众多监管约束。影子银行的货币创造渠道由此产生。

  2 影子银行的定义与体系

  2.1美国影子银行

  国际上普遍认为,影子银行是在银行系统之外进行资产证券化活动,尤其是从事或促进杠杆和转换类活动的金融中介,它们不受监管,不能得到公共部门直接的流动性支持。

  美国影子银行在1970年混业经营中逐步发展起来,资产证券化模式为主。20世纪70年代,美国市场利率上升,但联邦储备委员会颁布Q条例,对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实行利率管制,这就导致大规模的资金受限于银行存款承保上限,活期存款无法满足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因此转而寻求影子银行支持。此外,银行业开始着力设计新型金融工具,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模式开展大量的表外业务,扩展资金来源。

  美国影子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货币市场基金,独立于银行体系外,脱离监管。在美国,影子银行业务围绕证券化模式展开,涉及众多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影子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共同基金,投行、对冲基金等在货币市场上向共同基金融入资金,购买各类贷款,对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然后销售给各类机构投资者,与商业银行并行存在,形成竞争关系。美国影子银行脱离监管,依靠资本市场调节和机构自身约束,风险水平较高,一旦回购市场挤兑,就容易出现危机。

  2.2中国影子银行

  中国影子银行是信贷主导的中介模式,获取监管套利,是传统金融的补充。中国影子银行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主流过程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或通过同业负债募集资金,借助信托、券商、基金等非银机构通道,将资金以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发放给微观主体。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同业负债和权益资金,以零售融资和批发融资为主,少有二级市场。

  金融抑制和监管套利是中国影子银行发展的主要原因。其一,从制度角度,银行收益与授信风险不对称,增加了套利空间,催生了影子银行业务;其二,从商业银行角度,监管机构为降低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存贷比都有明确的限制,并设置贷款限额等监管指标,商业银行为绕开监管并提高收益,探索创新金融工具业务模式,开展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影子银行业务;其三,从监管与实体经济角度,一方面,信贷规模监管趋严,2011年央行开始实施合意贷款约束机制,控制投放贷款节奏和规模,银监会主导开始控制“月度信贷规模”,导致部分银行信贷额度紧张,另一方面,信贷投向监管趋严,2010年国务院19号文要求提高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银监会39号文严控新增平台贷款,“国十一条”要求银行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至此,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领域的贷款受到严监管,民企、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不得不从商业银行之外的途径来满足日益强烈的融资需求。

  3 中国影子银行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

  3.1资金来源:同业负债、表外理财、权益资金

  影子银行的核心功能是从事常规信贷以外的信贷发放活动。中国影子银行并不存在信贷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但我们可以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分析:

  中国影子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同业负债、表外理财、权益资金。由于我国间接融资体系为主,影子银行的资金大多需要通过银行或非银金融渠道获得:1)居民财富增加,对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强烈,存款脱媒,理财产品应运而生,为影子银行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2)银行同业负债也是影子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同业负债=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同业存单余额;3)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信托计划、债权计划等募集资金;4)民间融资资金,民间借贷等也成为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如小额贷款、P2P、典当行、地下钱庄等。从规模来看,2018年末,同业负债余额约40万亿元,非保本理财余额约22万亿元,资金信托余额19万亿元,但其中有大量的重叠和交叉,不能简单进行叠加。

  3.2资金运用: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两高一剩

  从影子银行资金合作渠道看,银行在每个阶段都寻求与监管阻力最小的通道合作。

  1)2008-2011年,银信合作大幅起落。2008年83号文明确了银信理财、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托计划推介等模式,等于间接认可了银信合作;随后2010年银监会限制信贷资金投入房地产行业,并拟定地方融资平台名单,银行信贷投放受限制,寻求监管突破,进一步通过银信合作投放资金,2010年9月银信合作规模占比高达64.02%。高速发展必然带来高风险和严监管,因此2010年8月起,监管趋严,银信合作面临高压,银监会72号文要求银信理财合作中融资类业务余额不得超过30%,2011年7号文再次对表外银信融资类业务附加9%的资本计提,银信合作受阻并开始下滑。

  2)2012-2014年,信托通道监管趋严,证券、基金通道监管放松,单一通道向多通道模式演变。一方面,2012年银行资本监管趋严,出表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券商创新大会后,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成为新的通道,且相比于银信合作,两者并无明确的净资本约束,银证、银基通道开始大规模发展,银行理财募集资金大量购买券商、基金的资管计划,并投向非标资产。多通道后期,理财投资非标受限,同业模式应运而生,银行资金投资信托收益权,再投向非标资产,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模式。同样,高风险的多通道业务也引起了监管关注,2013年银监会8号文设置银行理财投资非标上限,2014年127号文对买入返售业务进行严格限制,多通道模式落幕。

  3)2013-2016年,表内同业业务兴起,银行负债端成为影子银行的核心驱动力。2013年央行多次降准降息,银行间流动性充裕,利率中枢下行,表外监管趋严,影子银行资金逐步回表、开展同业业务;2013年12月同业存单发行及存贷比废除,银行负债杠杆可被无限放大,同业存单作为银行重要的负债形式开始壮大。如下图所示,银行A通过同业理财或同业存单委托银行B投资,银行B通过非银金融机构投资资管计划,委外机构对通过银行C进行债券质押加杠杆,提高委托资金收益率。

  虽然影子银行最终投向并不明确,但非标是重要领域,而非标大多投向了信贷限制领域,包括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资金短缺的中小微企业和“两高一剩”等领域。1)政策限制资金投向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叠加2015年后实体经济回报率有所下降,因此大量影子银行的资金流向了房地产行业和地方融资平台;2)银行倾向于将贷款投向大型国企,导致民企、小微企业获得的信贷相对不足,因此民企、小微企业也倾向于通过影子银行进行融资;3)“两高一剩”行业同样受到信贷投向限制,需要寻求影子银行支持。因此,影子银行对民企、中小微企业、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较为显著,影子银行监管趋严,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大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且往往伴随着房地产调控的趋严。

  从分项来看:1)银行理财对接的资产中,非标债权的占比较高,主要是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受益权和信用证,该类资产大多投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2)从资金信托余额投向来看,2017年以来投向房地产和工商企业的资金有所增加,投向证券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有所减少,监管收紧使得信托资产由金融行业向企业贷款、基建、房地产行业逐渐转移,与2014-2015年的状况刚好相反,政策对影子银行监管的松紧与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息息相关。

  4 中国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

  影子银行规模测算方法较多,包括分项加总法、负债剔除法、渠道拆解法和央行孙国峰的负债核算法。但是,分项加总法未考虑到资管产品的交叉持有,导致影子银行规模被高估,而负债剔除法只考虑银行表内,导致影子银行被低估,渠道拆解法也无法将银行理财和其对接的资产进行拆分,因此也存在高估。因此,我们参考央行孙国峰的负债核算法和穆迪定期公布的中国影子银行规模,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互验证。

  负债核算法自上而下进行测算,能够更好把握影子银行总量。参考央行孙国峰《中国影子银行界定及规模测算》中的统计方法,影子银行规模=非银部门持有的银行总负债-银行非影子银行资产,从结果出发,能够更好的把握影子银行总量。根据我们的测算,2018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约37万亿元,较峰值2016年的43万亿元有所下滑,占银行货币创造总规模的比重也下降至17.6%。

  在负债核算法下,影子银行大致经历4个阶段的变化:

  第一阶段,2004-2007年,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稳步增长,占比平稳提高。在次贷危机爆发前,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在5-10万亿元,传统银行业务是货币创造的主要途径。

  第二阶段,2008-2010年,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快速增长,占比先升后降。2008年次贷危机后,政府出台4万亿计划刺激了银行资产扩张,但传统信贷业务受到资本充足率、投向等限制,因此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快速膨胀,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快速扩张。在此阶段,银行渠道信用扩张的核心地位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但影子银行的重要性有所加强,风险开始聚集。

  第三阶段,2011-2016年上半年,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稳步增长,占比逐步下滑。2010年四季度央行开始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对房地产等行业提出了明确的信贷政策和限制,为了规避政策限制,银行开始通过同业业务和投资业务将贷款资产转出为影子银行,满足房地产业务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需求。

  第四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今,影子银行信用创造规模大幅下滑,占比也大幅下降。一方面,2016年以来影子银行受到严监管,加之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去通道、消除多层嵌套,影子银行规模持续萎缩,在整体货币创造中的占比不断下降;另一方面,经济增速下行、信用风险有所加强,影子银行信用创造功能有所下降。

  2)穆迪的测算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拆分影子银行渠道,测算出2018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规模61.3万亿元,主要渠道是委托贷款、理财产品对接的银行表外、证券公司和基金。2018年末,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表外、证券公司和基金对应的资产规模分别为12.4万亿元、7.9万亿元、15.8万亿元和8.6万亿元,与2017年相比影子银行总规模下降4.3万亿元,与金融去杠杆和资管新规监管趋严相关。

  从穆迪的测算分项来看:委托贷款占比始终保持在20%左右,相对稳定;信托贷款在2014-2016年期间占比有所收缩,主要受银信合作监管影响,银信通道被券商资管和基金通道抢占;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在2015年以前占比高达25%,但2015年起大幅收缩,主要是2015年票据监管收紧,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回报率下降,叠加央行多次降息,贷款利率下行,与承兑汇票利差收窄,所以企业倾向于贷款渠道融资;理财产品对接资产方面,2015年开始理财产品对接的资产大幅扩容,主要是由于银行理财迅猛发展,其对接的同业业务、券商资管和基金等多通道监管有所放松,成为影子银行的核心渠道;其他渠道,包括财务公司贷款、民间借贷等,占比基本稳定。在不同阶段,随着监管重点的变化,银行影子银行的核心渠道也在不断变化。

  2017年是影子银行规模出现转折的关键时点,目前理财产品对接的银行表外、证券和基金是当前信用创造的核心渠道。从两种测算方法对比来看,穆迪的测算方法属于分项加总,因此存在一定高估,但适合于自下而上分析影子银行结构,孙国峰测算法自上而下,更贴近影子银行真实规模。但是无论采用何种方法,2017年都是影子银行转折的关键时点,影子银行规模开始出现下滑。2014年以前,社融口径的表外融资是影子银行的主要渠道,2014年以后,理财产品对接的银行表外产品开始逐步扩容,尤其是2015-2016年,银行信贷回表,理财产品对接的银行表外、券商资管和基金渠道开始大规模增长,成为影子银行的核心渠道,这与第三部分提到的监管政策密切相关。2018年末,理财产品对接的渠道(银行表外+证券和基金)占影子银行40%,社融口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渠道占比39%,其他渠道占比合计21%,银行同业和非银投资成为影子银行扩张的核心渠道。

  5 中国影子银行信用创造机制

  银行通过资产端和负债端业务分别驱动影子银行发展,银行通过表外理财或同业负债募集资金,资产端通过非银机构开展类信贷业务,主要是非银投资模式,而负债端主要通过银银同业和非银同业模式投放资金。目前,最核心的渠道是表外理财对接的银行同业和非银投资。

  5.1非银投资渠道

  非银投资渠道指的是,银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类似贷款的融资,将本应记于贷款科目下的资产记入投资资产科目下,非银金融机构再将贷款转给企业,即银信/证/基/保/资合作。非银投资的实质是将信贷资产隐匿为投资资产,并转记在表内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类投资”等科目,与非银同业渠道不同的是,贷记科目是投资资产而非同业资产。银行负债端增加的企业存款源于资产方增加的 “某资产”(多为债券和非标资产)。

  案例1:银行A委托信托公司B设立一个投资于企业的信托产品。银行A通过购买该信托产品把资金转移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B再把钱转给企业。此时,银行A购买信托产品,企业多了相同金额的存款,故银行A负债端增加企业的存款、资产端增加“应收账款”或“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科目,货币得到创造。在此过程中,信托公司只充当通道,真正创造货币和信用的主体仍然是银行A。

  可以看出,影子银行虽然参与的机构种类较多,涉及的资金流向较多,但本质上来说还是借贷业务。无论交易结构如何复杂、资金链条如何复杂,资金的提供者都是银行,最终获得资金的是那些无法通过正常的表内借贷获得资金的企业。从中参与的其他机构只是起了一个“通道”的作用,获取通道费用,并没有起到实质的作用。银行才是货币创造的主体。值得关注的是,非银投资渠道所涉及的信用创造包括两部分,一是银行投资“某资产”时负债扩张,广义货币增加;二是表内负债和资产转出表外,释放存款准备金,为银行再次创造信用货币腾挪了空间。因此,银行进行非银投资后,表外融资增多,表内资产规模不变,总货币量增加。

  5.2银银同业渠道

  银银同业渠道指的是银行并不直接向企业放贷,而是借用另一家银行的通道间接放贷。银行A与银行B合作,通过对方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将原本应记于贷款科目下的资产记在同业资产下,贷款转变为同业资产,从而可以规避监管约束。目前,银银合作渠道最常见的三种渠道是“买入返售银行承兑汇票”、“同业代付”和“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

  案例2:某企业向商业银行A贷款,但银行A受贷款投向限制不能直接放贷。银行A委托银行B提供通道服务向企业提供融资,通过同业代付方式实现,承诺未来向银行B归还本金和利息。此时,由于银行A尚未发生资金变化,银行A的资产负债表不变,只是在表外记下还本付息的承诺;银行B提供资金,企业多了相同金额的存款,故银行B负债端增加企业的存款、资产端增加同业拆出科目,货币得到创造。在此过程中,银行B只是通道,作用是隐匿贷款资产,而银行A才是真正的资金方和贷款风险承受方,该操作与传统的贷款资产并无本质差别。

  5.3非银同业渠道

  除银银合作外,银行也与非银金融机构合作实现影子银行放贷。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和“买入返售”操作,向非银金融机构融出资金,同时,负债端会产生等额同业存放,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之后,非银金融机构将资金放给企业,将银行非银之间的同业存款转化为企业存款,实现货币创造。

  案例3:银行A向非银金融机构B融出资金100元,拆放同业科目增加100元,同时银行A负债方等额增加同业存放100元。随后,非银金融机构B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100元资金转化为企业存款。

  5.4银行理财渠道

  根据理财产品的风险承担可以把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型理财和非保本型理财。由于保本型理财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所以应纳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核算,不属于影子银行;而非保本型理财不需要商业银行承担风险,一般纳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外核算,属于影子银行。

  案例4:

  保本型理财创造信用,不属于影子银行。假如居民用本来存放在银行的存款购买了商业银行A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则居民的储蓄存款变成结构性存款,并没有改变货币供给。但当理财产品最终转化为企业存款时,银行资产端会增加相同金额的企业存款,从而资产负债表扩张,货币创造。但由于保本型存款属于银行表内业务,不属于影子银行创造的货币。

  若居民用存款购买了商业银行A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则商业银行A负债端的居民存款将出表,资产端相对应的资产也将出表。考虑到理财产品最终会转变为企业的存款,所以最终商业银行A负债端由原来的居民存款转变为企业存款,资产端是相同金额的资产项目。需要注意的是,非保本型理财的信用创造是通过货币转移实现的,并不创造存款使得表内货币增加,但资产出表会释放准备金,为信用货币创造提供新的空间。

  6 总结:客观看待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

  影子银行规模与流动性、监管政策密切相关:流动性不足、监管政策放松,则影子银行扩张,流动性充裕、监管政策收紧,则影子银行收缩。传统的货币创造渠道央行和商业银行都处于监管可控的范围,而影子银行扩张大多脱离监管,且存在杠杆较高、期限错配等风险,因此一旦出现流动性紧张或信用暴露则会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故影子银行规模与流动性和监管政策密切相关:2008-2011年,政策对银信合作从认可到严监管,促进影子银行大起大落;2012-2016年,货币宽松、非银监管放松,支撑券商资管、银行同业等多通道渠道发展,再次带动影子银行扩张;而2017年至今,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去杠杆叠加资管新规出台,影子银行监管趋严,规模大幅收缩。

  影子银行削弱货币政策效果、拉长信用中介链条,降低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影子银行对货币传导的影响具有多面性,其一,影子银行存在像传统银行一样的信用创造机制,但影子银行脱离监管,使得社会货币供应总量存在“漏出”,聚集风险;其二,影子银行通过银信、银证、银基等合作实现信用创造,拉长了信用中介链条,使货币政策传导中出现更多不确定性和难以控制的风险;其三,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扩大了信贷规模,降低了货币供应量的可测性、可控性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因此,影子银行的存在会使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与实际效果产生一定的偏差,削弱货币政策效果。

  影子银行大多投向信贷限制领域,对民营经济、小微企业、房地产行业的影响较大。影子银行资金大多投向信贷难以直达的领域,包括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民企和小微企业等。由于该类平台难以从银行获得充足的贷款,一旦影子银行监管收紧,将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资金成本推高,导致恶性循环;但如果影子银行过度放宽,该类平台由于风险较高,又容易滋生信用风险。因此,影子银行监管的松紧与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密切相关,影子银行松,则对民企、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支持力度大,影子银行紧,则对民企、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支持力度小。

  全面客观看待影子银行发展的利弊。中国是信贷主导的中介模式,影子银行是传统金融的补充,其风险在于产品设计不合理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期限错配风险和收益错配风险,以及参与主体中的过剩产业、房地产产业、地方融资平台等顺周期行业所带来的信用风险。但是也要看到,影子银行发展客观上缓解了金融系统长期存在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贵问题,完善了信贷市场发展。未来,在守住金融系统风险时,加强监管和制度约束,引导影子银行向合规、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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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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