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被问询:说明货币余额较高却有息负债必要性

摘要
东旭光电收到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财务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

  东旭光电收到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财务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

  核查并说明除已披露的48.90亿元受限资金外,是否存在其他 (潜在的 )限制性安排 。

  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98.07亿元(包括受限资金48.90亿元),占你公司总资产的27.29%;有息负债余额为204.31亿元(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你公司总资产的28.15%。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息支出12.04亿元,财务费用合计7.23亿元,占你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的33.40%。

关键词阅读:东旭光电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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