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配股事宜获得河北省国资委批复

  河钢股份5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河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配售的再融资事项,最终配股价格不受发行时每股净资产限制。同意河钢股份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含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含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本次可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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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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