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0-11-26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步科”)增资12,0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步科”)增资1,2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先期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 11 月 9日出具天健验
〔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
年11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9,215.00 9,215.00 3年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567.00 8,567.00 3年
3 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503.70 2,503.70 3年
4 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 6,800.00
合计 27,085.70 27,085.70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对深圳步科增资的情况
鉴于深圳步科是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目” 、“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增资12,0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增资完成后深圳
步科注册资本将由 3,000.00万元增至15,000.00 万元。
深圳步科增资12,000.00万元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拟投入金额(万元)
1 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4600.00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000.00
3 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
(二)对成都步科增资的情况
鉴于成都步科是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增资1,200.00万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先期实施,1,2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其中100.00万元用来履行公司原出资义务,剩余1,100.00万元用来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成都步科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增至1,600.00万元、实收资本由400万元增至1,600万元。
成都步科增资1,200.00万元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拟投入金额(万元)
1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00.00
2 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00.00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深圳步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六层厂房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
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厂房一楼101,三楼整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
主营业务 司主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主要生产人机界面、驱动系
统等产品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已审计)
(已经审阅,未审计)
资产总额 18,708.73 13,716.27
负债总额 9,871.82 7,106.78
净资产 8,836.91 6,609.49
利润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已审计)
(已经审阅,未审计)
营业收入 28,655.26 33,084.80
营业利润 2,501.70 2,184.45
净利润 2,227.42 1,918.36
3、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深圳步科 100%的股权。
(二)成都步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9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4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郫温路266号创客公园一期2
号楼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 从事数字化工厂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已审计)
(已经审阅,未审计)
资产总额 675.27 182.64
负债总额 527.23 60.56
净资产 148.04 122.09
利润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已审计)
(已经审阅,未审计)
营业收入 325.84 25.82
营业利润 -74.05 -233.88
净利润 -74.05 -177.91
3、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成都步科 100%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深圳步科、成都步科都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
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
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增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
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分批缴付出资。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董事会批准深圳步科、成都步科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增资12,00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先期实施,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增资12,0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
(2)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1,2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先期实施,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 1,2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其中100.00万元用来履行公司原出资义务,剩余1,100.00万元用来增加注册资本。
2、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增资12,000.00 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用于募投项目先期实施,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1,200.00万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先期实施,1,2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其中100.00万元用来履行公司原出资义务,剩余1,100.00万元用来增加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先期实施,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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