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关于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的公告
日期:2019-10-25附件下载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9-087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络电子”)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迅达”)以核心员工与所在企业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根据《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核心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持股管理办法》),拟实施顺络迅达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顺络迅达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情况
1、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涉及的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606号】,顺络迅达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之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经收益法评估,为人民币23,993.11万元,顺络迅达拟根据该等评估价值确定授予价格实施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本次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持股管理办法》第六条之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作出日,顺络迅达现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顺络迅达核心员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不超过(含)人民币1200万元的现金形式向顺络迅达增加投资,本次增资以顺络迅达增资后注册资本的4.76%出资(即按照收益法评估之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折算,每一份额出资对应人民币3.00元)。前述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向顺络迅达增加投资情况应以员工实际认购情况为准,单一员工认购份额情况应符合《持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3、本次增资完成后,顺络迅达注册资本预计将由8,000万元人民币增至8,4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对本次顺络迅达核心员工持股参与人员名单及对应可认购份额进行审核确认,参与人员资格应符合公司《持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核顺络迅达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参与人员名单及对应可认购份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持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员工持股相关的其他事宜均依照《持股管理办法》执行。
二、顺络迅达基本情况
名称: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二十六大道1656号
法定代表人:李有云
注册资本:八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7日
营业期限:2009年09月27日至2058年06月10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组件产品;提供技术方案设计和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顺络迅达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30日
总资产 62,919.71 84,235.82
净资产 22,708.84 26,050.05
负债总额 40,210.87 58,185.77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1-9月
营业收入 14,945.96 22,602.73
净利润 2,693.81 4,141.21
三、实施员工持股方案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顺络迅达通过实施员工持股方案引入其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入股,有利于发挥员工积极性,提升顺络迅达的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顺络迅达和顺络电子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实现顺络迅达和顺络电子的发展战略。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顺络迅达本次员工持股及增资方案有利于增强企业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顺络迅达以及顺络电子的长远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顺络电子之全资子公司顺络投资预计持有顺络迅达90.48%的出资,仍为顺络迅达的控股股东,员工预计持有顺络迅达9.52%的出资,不会对顺络迅达及顺络电子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顺络电子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经营风险。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顺络迅达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符合《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有利于发挥员工积极性,提升顺络迅达治理水平和
盈利能力,增强顺络迅达以及顺络电子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顺络迅达及顺
络电子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顺络电子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顺络迅达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有利于发挥员工积极性,提升顺络迅达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顺络迅达和顺络电子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顺络迅达及顺络电子发展战略,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涉及的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606号】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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