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日期:2019-10-21附件下载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思特奇
股票代码:300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振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糖房胡同1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19年10月21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6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 8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 12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公司、上市公司、思特奇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史振生
本报告书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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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史振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130102196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糖房胡同10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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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按其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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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491,656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5.3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7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4.9999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为思特奇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注
(元)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0.14 18.51 280,000 0.18%
史振生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0.16 18.11 130,238 0.08%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0.17 18.32 210,000 0.13%
合 计 —— —— 620,238 0.39%
注: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29,536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注 比例注
合计持有股份 8,491,656 5.39% 7,871,418 4.99996%
史振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491,656 5.39% 7,871,418 4.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29,53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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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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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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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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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振生签署日期:2019年10月21日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振生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人:咸海丰、杜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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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
公司
股票简称 思特奇 股票代码 300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史振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北京市西城区大糖房胡同
名称 讯地址 10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多选) 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8,491,656股 持股比例: 5.39%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7,871,418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 620,238股 变动比例: 0.39%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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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史振生
日期: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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