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日期:2019-10-17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054号公告)。公司因与黑龙江景宏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账户,涉及金额约248万元。
公司于2019年10月16自检自查银行账户,发现公司因与黑龙江景宏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部分银行账户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冻结,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
序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户余额 冻结时间 冻结执行人
号 (单位:万元)
1 华夏银行银川分行 44.02 2019年10月14日
宝塔实业股 银川市中级人民
2 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0 2019年10月14日 法院
分行营业部
二、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涉诉资金额不大且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问题,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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