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http://www.jrj.com  2008-6-20 5:16:45  中国证券报
  • 【字体: 】【页面调色版
    问股援助热线:010-58325082

  冯德荣、谭启、庞小锋、张光华:

    因你们在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依据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冯德荣、谭启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庞小锋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张光华给予警告。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24号)。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联系人:王瑾,电话010-88061210,传真010-88060140),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关键词行政处 送达 并处 决定书 警告
浏览全文请登录金融界,如果您还不是金融界用户,请先注册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金融界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热点专题
金融危机袭击越南
上调准备金率原因七大猜想
金融危机袭击越南 上调准备金率原因七大猜想
电信行业重组拉开帷幕
证监会规范大小非解禁
08年5月经济运行数据
三星终结李健熙时代
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
第二届股市民间高手大赛
聚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高油价冲击全球经济
人民币将实现对台兑换
粮食进入高价时代
国美苏宁身陷税务门
股市大跌后如何选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