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5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6月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名,董事邵华先生因公出委托董事倪卫平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卢儒生先生因公出委托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9.3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2000万美元贷款的议案》;
三、《关于为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和房产抵押的议案》;
独立董事卢儒生先生、周继明先生、王福胜先生、于逸生先生认为:公司为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和房产抵押,是为满足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及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的需要,有助于其拓展业务和工程项目的承揽工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了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6月26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1号公司207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薪酬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支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公司申请中国银行哈尔滨霁虹支行2亿元授信额度追加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哈尔滨霁虹支行申请10亿元信贷证明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9.3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和房产抵押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8年6月19日下午3:00公司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109-1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451-82281430
传真:0451-82281253
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王征宇、佘丽婷、 李学强
3、登记时间:2008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在6月25日前有效。
4、会议期限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截止2008年6月19日):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08-02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担保400万元及评估值约700万元的房产抵押,累计400万元及评估值约700万元的房产抵押。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60,500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07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伊哈公司提供75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该项贷款为建设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目前伊哈公司已偿还350万元,为满足生产及经营资金需求,拟对剩余的400万元进行续贷。按照银行要求,公司拟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及评估值约700万元的房产抵押,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期限届满两年内,同时公司应按有关规定监管其资金的使用,并控制其贷款总数。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吉胜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具有公路路面、路基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注册资本为199万美元的中俄合资公司,本公司持有伊哈公司59.47%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伊哈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800万元、负债总额为9,500万元、净资产为1,30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及评估值约700万元的房产抵押;
2、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伊哈公司是本公司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子公司,2007年完成产值1087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1.4万元。为进一步支持该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对外投标,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卢儒生先生、周继明先生、王福胜先生、于逸生先生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和房产抵押,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该议案。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了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60,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5日
![]() |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金融界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