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http://www.jrj.com  2008-6-6 9:00:31  证券时报
  • 【字体: 】【页面调色版
    问股援助热线:010-58325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5日(周四)上午9:30起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一楼

    4、主持人:董事会主席王石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09人,代表股份1,899,621,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其中,A股股东(授权股东)共96人,代表股份1,675,665,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27.70%;B股股东(授权股东)共113人,代表股份223,956,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7.2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灾后安置及恢复重建工作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895,895,3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1,50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2,219,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73,102,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1,4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9%;弃权1,127,5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7%。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2,79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7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03%;弃权1,091,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4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关键词表决权 股份 股东 总数 会议
浏览全文请登录金融界,如果您还不是金融界用户,请先注册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金融界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热点专题
杨国强收购香港邵氏
四川汶川8级地震
杨国强收购香港邵氏 四川汶川8级地震
电信行业重组拉开帷幕
证监会规范大小非解禁
08年4月经济运行数据
三星终结李健熙时代
08年中国概念股一季报
第二届股市民间高手大赛
聚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海外市场阴云密布
紫金矿业涉嫌造假上市
粮食进入高价时代
品客薯片再上质量黑榜
燃料油消费税全额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