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没有任何再融资计划
根据股东大会特别议案,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这是惯例,不是国寿所特有的观点”,杨超在宣布特别决议案时一再解释。
根据公司特别决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公司是否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数量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通过本特别议案当日已发行的内资股或H股的20%。但是根据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董事会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内资股新股仍需再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的他谈到再融资问题时就明确表示,不论是融资也好,还是发行次级债也好,都要按有关规定来办理,同时还要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我们有自己的战略。目前国寿资本非常充足,没有发行新股的计划。
杨超进一步明确,我们没有任何发售新股计划。(卢晓平)
关键词: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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