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920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获悉,两公司已完成减资和“920项目”股权收购后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工作(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减资事项已披露于2008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我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920项目”股权事项已分别披露于2008年4月12日和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目前,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经原股东单位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减持21.32%股份、我公司收购“920项目”相关30.68%股权后,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616.48万元;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经我公司收购“920项目”相关20%股权后,成为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63660万元,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万元)
设立
时间
注册地点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5
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55414.2
1995
武汉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5
对电力、能源、酒店、节能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300000
2005
武汉
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0
电力开发,电力工程设计、安装、修理
7000
1998
武汉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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