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开出违规减持第二张罚单

  • http://www.jrj.com  2008-5-8 0:47:00  21世纪经济报道
  • 【字体: 】【页面调色版
    问股援助热线:010-58325082


  本报记者 苏江

  继宏达股份(爱股,行情,资讯违规减持之后,上交所5月7日公布了第二例股东违规减持事件。

  据上交所相关人士透露,在上交所日常监控中发现中国石化(爱股,行情,资讯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在4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开开实业(爱股,行情,资讯(600272.SH)股份377.69万股,减持数量占开开实业总股本比例的1.55%。

  5月7日,开开实业下跌7.49%,报收于8.03元。

  按照证监会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上交所决定,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限制该账户在三个月内不得买卖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并记入诚信档案。与此同时,对于该“大小非”股东的交易行为,上交所已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

  显然,这一惩罚措施较之原先曾因为违规减持宏达股份(600331.SH)的两股东要严格得多。

  此前,四川平原实业和绵阳益多园房地产因违规减持宏达股份(600331.SH)而被上交所限制在一个月内不得卖出帐户内的宏达股份。

  上交所相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违规超比例减持存量股份的行为,正在抓紧研究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对违规账户延长限制交易期限、增加限制交易品种、重审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提请证监会立案查处,以及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

  有市场人士对此表示,“监管部门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应当课以较严的惩罚,否则一些大小非股东会不惜被惩罚而选择减持,这样最终受害的还是中小投资者。”
  

关键词违规 上交所 股份 存量 宏达
浏览全文请登录金融界,如果您还不是金融界用户,请先注册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金融界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