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大股东因审批程序复杂繁琐而放弃认购分离债
金融界网站2月19日讯 中石化(600028.SH)(0386.HK)董事会秘书陈革在中石化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网上交流会上表示,中石化大股东--中石化集团作为国资委直属的央企,受国资委监管,同时中石化作为四地上地公司,接受的监管要求高,如果中石化集团优先认购中国石化(爱股,行情,资讯)发行的分离债,无论购买还是出售分离债,审批程序复杂,手续比较繁琐,具有一定的时间成本。因此,大股东最终放弃认购。
关键词:中石化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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