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道之重拳痛击股市之魔


  管理层打击证券市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有连续性,已在股市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近年来,随着中国股市的不断上扬,证券市场上各种非法行为也逐渐抬头。既有泄露内幕信息的,也有黑嘴骗钱的,更有涉嫌内幕交易的。为此,管理层不断采取各种措施高压打击,监管力度可谓空前。目前虽不能说已彻底杜绝,但经过打击,市场上却也清净了许多。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打击违法行为须常抓不懈,警钟仍需长鸣。   

  1、查处“杭萧钢构”案  打击内幕信息   

  回顾去年以来管理层打击市场违法行为,“杭萧钢构”事件应该说是证监会查处的头号大案。   

  去年4月4日,杭萧钢构(爱股,行情,资讯)在开盘一分钟后便被紧急停牌,原因是证监会通知称该公司股价异动,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而在此之前,杭萧钢构因称其在非洲安哥拉拿下近350亿元大单,股价因此而连拉了12个涨停板。   

  4月27日,证监会向社会通报了杭萧钢构案件查处情况。调查认定,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方面违反了有关证券法规,拟给予处罚;证监会已将有关证据及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请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经过数月调查,业内号称“中国牛市违法第一案”的杭萧钢构案,去年12月下旬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一审开庭。三名被告罗高峰、陈玉兴和王向东分别被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和涉嫌内幕交易罪提起公诉。   

  虽然对三名被告还未最后判决,但查处杭萧钢构案表明了管理层监管新动向,那就是更加注重完善信息披露监管和执法的有效机制。毕竟证券监管的根本目标,旨在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必将破坏上市公司的形象,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动摇投资者的信心,成为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温床,最终损害的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事实上,在查处杭萧钢构案后,市场上各类内幕信息确实也少了许多,这从大多数个股的股价走势上可以看出。因此,查处杭萧钢构案,可以说是市场上泄露内幕信息从违法走向正规的一个转折。   

  2、查处“带头大哥”案  打击骗钱黑嘴   

  说起黑嘴骗钱,跃入投资者思维中的第一印象,大概要数去年被查处的“带头大哥777”王秀杰了吧。   

  王秀杰自称出自高级干部家庭。去年2月,他开始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散户的保护神”。许多人缴费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QQ群,少的每人每年3000元,最多的竟达3万多元。经查明,“带头大哥”会员集中在近10个QQ群,约有900多个会员,收取会员费超过1300万元,主要存为短期定期存款。   

  据了解,“带头大哥”看中某只股票,就号召其他会员大客户买进,再由其开设的10多个QQ群的会员分群买进,逐级推高股价。最后由“带头大哥”在博客上推荐,吸引公众投资者买进。以上多股资金同时买入同一只股票,在一定程度上,该股票处于相对的锁仓状态,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影响股票行情的发展。   

  事实上,类似“带头大哥”这样,以网络传授炒股经验的“黑嘴”并不少。证监会去年7月26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对“带头大哥777”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终结时同时透露,这类案件一共11起。证监会表示,根据已查清的违法违规事实拟对有关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依法取缔、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其中6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和2起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其中,“带头大哥777”王秀杰被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自从“带头大哥”被抓后,出于威慑作用,网络上此类骗钱黑嘴少了许多。不过,这类现象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易反复,当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时,该类违法活动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但一遇到适当“气候”,极易死灰复燃。因此,投资者自己也应从中吸取教训,克服贪小思想,提高识别骗子的能力。   

  3、查处“周建明”案  打击股价操纵   

  进入2008年以后,监管层打击违法活动依然不手软。新年伊始,证监会又对外发出通报称,已于近日依法查处了周建明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没收周建明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并处以罚款176万余元。周建明案件是中国证监会首次查处利用虚假申报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   

  据调查,去年6月26日,周建明通过徐某账户,在10时41分至11时02分的21分钟内,连续挂出61笔买单,申报买入大同煤业(爱股,行情,资讯4009万股。申报价格从第一笔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笔的10.59元,并在10时42分至11时04分期间全部撤单,平均每单驻留时间1至2分钟,最短驻留时间为31秒。在最后一笔撤买的8秒钟后,周建明以10.36元卖出99.9万股,随后又在3分钟内以10.36元卖出330多万股。   

  此外,去年1月至11月,周建明还以同样手法,操纵四川路桥(爱股,行情,资讯、G同科、G中海、嘉宝集团(爱股,行情,资讯中纺投资(爱股,行情,资讯上海医药(爱股,行情,资讯、G嘉宝、中炬高新(爱股,行情,资讯安阳钢铁(爱股,行情,资讯彩虹股份(爱股,行情,资讯、安彩高科、G贵研、*ST运盛、成都建投(爱股,行情,资讯等14只股票价格,共获违法所得176万余元。   

  证监会表示,周建明频繁大量买入申报的目的,人为造成相关股票交易极度活跃、价格迅速上扬的假象,以影响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诱导其跟进买入,推高股价,随后再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卖出。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记者手记】   

  中小投资者也要加强“免疫能力”   

  近来,随着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操纵股票价格行为有所增加,其手段也与以往有所不同,通过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屡有发生。对此,证监会表示,将会同证券交易所研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监控系统,加强监控与防范。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监管层严打违法行为有其连贯性,查处了周建明,相信对其他“张建明、王建明”同样有着威慑作用。因此,“必须要像清除身体病毒一样打击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细心的投资者或可发现,在以往的处罚决定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基本上都是数年前的案件,鲜有及时性。而最近一年来,监管层的查处情况明显有了及时性,这反映出监管层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视。   

  从当今世界成熟资本市场的实践来看,几乎无一例外都把查处违法行为作为证券监管和执法的核心内容。对此,管理层也十分清楚,“对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坚定不移地严格执法。有理由相信,在监管层高压打击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必将建立起来。”   

  当然,仍须再次强调,仅有管理层的努力还不够。还需要广大投资者在作出投资时,提高自己的个人风险防范意识,这才是杜绝违法行为的最重要防范手段。   

  本报记者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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