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应先网下实名配售 再网上市值配售


  新股发行制度建议:“先在网下按万元市值实名帐户配售”然后余额“在网上按市值配售”

  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弊端太多,已经引起绝大多数投资者的深恶痛绝,而且这样的新股发行也严重干扰了国家的正常经济秩序,造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摇号奇观:巨额资金参与,收益极其庞大,风险微乎其微。所以,迫切需要尽快改革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以消除新股发行对正常经济秩序的冲击,形成公平的资本市场环境。

  建议实施如下的新股发行制度:

  1、首先进行股票帐户实名制审查:全部现有股票帐户及新开户帐户按实名制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注销老帐户、拒绝开新户。要求本人办理,交验照片,签定负法律责任的保证书,录入本人身份证(机构帐户则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对弄虚作假者,以诈骗罪论处,并且处以高额罚款及永久市场禁入的惩罚。对审查不严者,也要追究法律责任。

  股票帐户实名制审查完毕后启动新股发行。

  2、新股先在网下按万元市值实名帐户配售:将某支新股的发行总手数除以持有1万元(或1万元以上)股票市值的实名帐户总户数计算出每户平均配售手数,按此平均数进行配售。如果有的帐户不愿意购买,可以放弃。如果原始股数量不足以配售一户一手,可以按每户配发一个配号进行摇号申购。

  3、余额进行网上市值配售:经过以上程序,如果原始股还有剩余(例如被放弃的部分,零头的部分),则在网上按以前实行的市值配号(每持有1万元股票市值配发一个配号,不设上限),按配号进行摇号申购。

  4、券商购买全部余额。发行结束。

  5、新股按持有原始股的数量分等级设时限分批上市:

  可以按以下数量设置时限(也可以调整,但基本原则相同):

  10手及10手以下,不设锁定期。首日即可卖出。

  第11手~100手,锁定1个月。满一个月后才可以卖出。(即只锁定超出10手的部分,类似于个人所得税方式。下同)。

  第101手~1000手,锁定3个月。

  第1001手~10000手,锁定6个月。

  第10001手及以上部分,锁定一年。

  以上新股发行程序使一级市场的收益与风险相平衡,即造成“收益越大,风险也越大”的合理结果。这是我的初步考虑,请大家发留言支持!请大家完善补充!请大家齐心协力地通过各种方式向管理层建议,促成管理层的重视,使之尽快下决心改革现行的极不合理的新股发行制度!(金融界网友 IP:61.181.231.*  来源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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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股 市值 发行 配售 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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