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19日电(记者 冯丽)江西铜业
(行情,资讯)7月19日披露,由于资源税上调,公司2007年度将增加应缴税款约7125万元人民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有关通知,宣布自2007年8月1日起,对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三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作适当调整,其中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
江西铜业公告称,根据上述调整标准,经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07年度将因此比原标准增加应缴税款约712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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