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股改公司股票今起差别对待
2007年01月09日 11:23 上海金融报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安排,自今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将其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5%,同时要求该类股票实行与ST、*ST股票相同的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据悉,这只是沪深两市对S股采取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安排的第一步,以后还将逐步调整指数样本股挑选标准,把未股改公司从相关成份指数中剥离。除此之外,交易所正在考虑对S股股票采取限制交易,届时只允许一天进行两次的集合竞价方式,而不再进行连续竞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