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股改公司实施涨跌幅限定5%
2007年01月09日 00:54 北京晨报

  晨报讯 从昨天起,两市所有未股改公司股票开始实施差异化交易制度,具体措施为借鉴ST、*ST股票的交易制度差异化办法,其涨跌幅比例统一限定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