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专利作价相差甚远;类似项目规模差12倍,投资额却差2.5倍;光电转换率世界第一的结果到底如何得出?
从4月25日到5月31日,仅仅一个来月时间,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600220.SH,下称“G苏阳光”)的股价从2.54元飙升到7.55元,上涨近3倍,其中,5月8日到5月15日,更是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
就在投资者迷惑不解的时刻,G苏阳光于5月23日宣布了一项重大投资,即与陈钟谋教授共同投资建立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进军纳米技术太阳能光热伏电池领域。
然而,这个项目的背后,却隐藏了一些疑点。
同一专利作价相差1320万元
2005年5月23日,G苏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陈钟谋教授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成立阳光太阳能。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G苏阳光以现金出资2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陈钟谋发明专利技术“纳米光-热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评估作价1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
根据公告,陈钟谋为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十五研究所研究员,是纳米光-热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权人。
G苏阳光表示,该专利技术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1520万元,双方一致同意作价1520万元出资。
然而,《第一财经日报》查询得知,在一个名为“海外华商中心”的网站,相关项目此前也在进行招商融资。记者看到,陈钟谋所持有的热光伏电池发明专利,在合作方式的“出售(转让)”一栏中写到“专利使用200万元”。海外华商中心的一位内部人士称,此招商项目是在今年登陆的。
另外,该项目是以“北京众谋成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众谋成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招商,招商项目介绍中提到,其公司法人代表就是陈钟谋。
记者试图联络陈钟谋,众谋成公司一位人士表示,陈教授已经出国,要一个星期之后回来。G苏阳光董秘陈浩则称,对于众谋成公司另一融资项目的专利作价他并不知情。两者的概念不一样。因为在众谋成公司的融资项目上,专利并没有写是唯一性使用或者排他性使用。而陈教授和他们合作时,其专利是唯一的。记者向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人李军了解到,1520万元的作价是根据相关可研报告、同行业的部分数据等进行评估的。
规模相差12倍投资额差2.5倍
G苏阳光表示,新公司拟一期投资3亿元,形成年产120MW新型高效纳米光-热伏电池的生产能力。
而在上述华商中心的资料则清楚地写到,众谋成公司希望投资人民币1.2亿元,建设10MW的建设规模。这两者在生产规模相差12倍的情况下,所需投资额仅相差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