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股评 个股 基金 银行 外汇 债券 期货 行情 理财 专题 保险 数据 生活 房产 聊天 论坛
大参考下载 - 股市X档案 - 自选股雷达 - 股市快枪手Ⅱ - 短线王Ⅱ - 大浪淘沙 - 大风暴 - 机构之獒 - 证券商城
金融界首页 > 财经动态 > 个股信息 > 正文
 
锦江酒店:两套方案执行对价安排

您对这篇文章中涉及的股票有任何问题,您对手中持有的股票有任何担心,
您对大盘走势有任何疑惑,您还关心哪些股票的趋势,随时可以免费致电--

金融界服务中心:010—66210650(30部中继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晚上10:00,公休日:上午9:30~下午5:30

2005年11月14日 08:56 上海证券报

  锦江酒店今日刊登股改说明书,具体方案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应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2754.08万股股票,即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0.7894股股份的对价。支付的对价股份由非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参加对价支付的股东为酒店集团及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酒店集团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2.32%,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31%。

  该公司方案显示出酒店集团股改的信心和决心。首先,酒店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收购11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所持6115.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0.1372%。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酒店集团向锦江酒店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应执行的对价安排;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酒店集团对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表示不同意参加对价支付,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850.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69%。公司控股股东酒店集团同意对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其次,酒店集团在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将择机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在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该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张有春)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金融界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金融界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页面功能:【字体: 】【打印】【进入论坛】【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