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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新轧:首份A+H股改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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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1日 08:33 四川金融投资报

  深沪市场首家“A+H”股改公司——鞍钢新轧今日公布股改方案,作为鞍钢新轧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鞍钢集团拟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2.2股股票和1.5份行权价为4元、存续期为366天的欧式认购权证。认购权证初始行权比例为1,即1份认购权证可按照行权价向鞍钢集团购买1份鞍钢新轧的A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鞍钢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据悉,在执行对价后,鞍钢集团占总股本的比例由44.52%降至38.92%,认购权证全部行权后,持股比例将降至35.10%。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鞍钢集团还做出了特别承诺。鞍钢集团在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持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权证行权对应的股份除外)。若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鞍钢新轧新增流通A股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则鞍钢集团承诺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过户至其帐户起36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上述收购事项完成至2010年末,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新轧股份不低于60%。另外,公司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将支付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2005年10月20日,鞍钢新轧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拟新增29.7亿流通A股股份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新钢铁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将所持的上述资产按每股4.29元的价格折为鞍钢新轧29.7亿股流通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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